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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魏文魁第十三章、从情从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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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榆中王曹昂将至洛阳,朝廷难免为此又起波澜关键在于礼仪问题,曹髦应该用什么礼节来对待曹昂呢?一方面,曹髦为君,曹昂为臣,当行君臣之礼;另方面,曹昂为父,曹髦为子,当行父子之礼。两者本想龃龉,你若从了君臣之礼,哪有亲父拜子的道理呢?若从父子之礼,君臣分际便要混乱

    这类事情,在历史上从来也没有出现过,传位孙辈之事确有,但一般情况下都得孩子老爹已经死啦。后世倒是也有父在以子为继的事例,但前提是以小宗入继大宗如今曹髦是直接继了祖父之位,大宗在曹操和曹髦之间那一辈儿算是断的,曹髦上无所承,你就不好把曹昂给彻底撇开啊。

    比如说后来的宋英宗赵曙,本名赵宗实,为濮王赵允让第三子,后为仁宗赵祯收为养子,传于帝位,他登基的时候,亲爹赵宗实还没有死。群臣奏议,英宗是以小宗入继大宗,所以他名义上的老爹该是从叔父仁宗,而不该再为濮王。

    王珪等且奏:“先王制礼,尊无二上,若恭爱之心分于彼,则不得专于此故也。是以秦、汉以来,帝王有自旁支入承大统者,或推尊其父母以为帝后,皆见非当时,取议后世,臣等不敢引以为圣朝法。”其实还有一个重要理由没有说出口,那就是濮王还活着呀,若从旧例尊为天子,那天下就有两个皇帝啦“天无二日,国无二君”这老话就要破产。

    现在的情况比那还要糟,曹昂不但还活着,而且曹髦没有一个名义上的皇帝父亲可以尊奉,那么他应该怎样对待曹昂呢?诏下群臣商议,是勋乃奏:“郗鸿豫国之大儒,当垂问之。”

    郗虑这会儿挂着乡侯的爵位,正在都中吃闲饭呢,年近古稀,已经远离了朝廷中枢。因为崔琰见用。所以是勋又把这位大师兄给想起来了,打算请他燃烧最后的光热,为自己掌控郑门再出一把力我让你多风光一把,你还不投桃报李。要看到时候把郑学掌门的位子传给我吗?

    而且象这种和稀泥的事情,郗鸿豫从来最拿手啦。果然曹髦召之顾问,郗虑就说了:“陛下既承大统,与榆中君臣分际明矣。然而何谓君臣?昔文王访太公,待如尊长;汉高得留侯。目之师友;至于周公摄政,成王安敢而臣之?君臣之义,以昭示天下,明秩序也;君臣之礼,以统合国家,明尊卑也”

    臣子不一定见了皇帝就要磕头,某些特殊情况下,皇帝先向臣子行礼,那也并不为过。关键是父子之亲,人之大伦。没有让老爹朝儿子磕头的道理啊“可目榆中为元老之最尊者,行主客之礼,宜矣。”

    所以最终决定,诏命榆中王曹昂赞拜不名、入殿不趋,等真见面的时候,曹髦先避席长揖,口称:“阿父。”曹昂再还礼也止长揖而已口称:“陛下。”

    其实郗虑这种和稀泥的意见,事先也征求过是勋的同意。他问是勋:“今天子问榆中王事,当从礼耶,从情耶?”是勋答他说:“先有人伦。而后有礼,礼为人设,非天造也。人先孝亲,然后忠君。若天子不孝,何期臣子之忠耶?”其实心里想的是:我宁可哄抬父子之孝爱,也不去继续涂抹君臣之忠敬虽说在封建时代,这两者几乎是一而二、二而一的存在

    郗虑得到了是勋的支持以后,就在朝廷礼制方面上窜下跳,又提了不少修改意见出来。比方说按照古礼。逢丧则废乐三年,以表哀悼,但是郗虑说了:“礼乐为行政之基,岂可久废?七月可也。”


    其实在原本的历史上,曹操以正月丧,曹丕七月即复礼乐,也是有时代基础在的逮至晋朝,世家用事,儒礼逐渐僵化,才恢复了传说中的三年之期。

    郗虑的意思:你们都说我没本事,可我终究是郑门大师兄,本代掌门人,要没有两把刷子,那师兄弟们能服吗(崔琰之流少数派可以忽略)?如今我就偏要搞出点儿新花样来,只要天子恩准,便传为百世之法,后人行此礼仪,都会想到我的名字叫你们还敢瞧不起我!

    崔琰得着机会就劝说曹髦,说郗鸿豫搞那一套不对,“实媚俗乱礼也”,曹髦总是拍拍他的肩膀:“暂用之可也。”因为郑门尤其是郗虑一派在儒学中占有主导地位啊,郗鸿豫一开口,是宏辅再附和,遂至士林纷纷响应,那我也不敢贸然跟他们对着干哪。咱就先这样吧,以后再想办法,等我地位稳固了,自可拨乱反正。

    曹髦本年虚岁十五,搁后世就是所谓的“中二年龄”,这岁数的孩子正当反传统、求创新、喜热闹、厌冷清之时,所以他在理智上认同崔琰所说,其实在感情方面,还是比较倾向于郗虑的建议的。若废乐整整三年,那还不得把自己给闷死?再说了,就与曹昂相见之礼,郗鸿豫貌似深刻地体会到了自己的孝亲之心,而又能使群臣认同,果当代之大家也。

    要不是郗虑反复谦辞,不愿再为官做宰,曹髦几乎想命之为宰执了。

    曹操的葬仪简朴但是风光地完成了。对于陵寝、墓道乃至棺椁的形质和大小,事关国礼,不可轻忽,但陪葬品的数量则比历代帝王都要少,以遵从曹操俭葬的遗训,而且所封者都是旧时的服装、器皿,未制新物。是勋、郗虑等上奏,请以此为子孙葬礼之法,使节俭之风蔚为时流,并流传万世,曹髦准奏。

    等到葬礼顺利完成,转过头来,曹髦召见是勋,说:“朕欲细其勋以加赏群臣,是公以为若何?”

    新帝登基,一般情况下都要厚赏群臣,以安人心,以定朝廷,后世最常见的就是“加官三级”。然而魏承汉制,职禄与品禄基本上合一,也就是说,你当什么差、办什么事儿,就领某官职的俸禄。只有岗位工资,没有级别工资,那就不可能随便“加官”了,所以常见的酬赏之法。就是赐金和拜爵。然而爵位不可滥封,赐金固得实惠,却不显尊荣,曹髦觉得不大满意,就跟是勋商量。要不然重新制定并且细密化勋职之法,给大家伙儿都多加个荣誉头衔吧。

    禄因职定,这是汉制的一大特色,其根源在于周制,贵族层层封建,为王官者都只是临时差遣,拿临时工的工资基本工资则算你封地上的产出。这对于官僚体系的完善是非常不利的,即便贵为宰相、三公,一朝去职,除了少数特例外。那都再拿不到一分钱了,官员们老无所依,自然横起聚敛之心。所以自魏晋以后,逐渐把官员品级和实际差遣区分开来,新创并且提高等级工资的比例这种品级即名为散官,后来又加勋官等。

    是勋本人是赞成这一转变的,那有助于官僚队伍的稳定化,然而后世叠床架屋,等级工资加各种补贴越搞越多,既造成认知上的混乱他前世为了搞明白历朝官制。就费了老鼻子牛劲儿了又不方便管理,还增加财政负担。所以早就向曹操提起过相关想法,曹操拿出的对应策略,是创建了“勋职”又名“散官”制度。

    不过曹操时代的勋职制度还只是一个雏形。只设十二阶,分文武,用以酬答功臣其实就是让功臣们挂个空头衔靠边儿站去,尊荣不失,但权柄交卸,从某种意义上来说。只是爵位的一种变体而已。曹髦说我打算把这种制度更加完善化、复杂化,用来广赐臣僚,以定人心。搞这种花样是公你最拿手了,你来谋划一下吧。

 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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